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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镇江消费者徐先生前不久在预订年夜饭时发现,过年期间饭店只推出了四种套餐,其中好几道不是家人爱吃的口味,咨询能否调换,得到的回答是“不可以”。一些经营者表示,年三十情况比较特殊,恰逢春节,店里人手不够。同时,顾客爆满,饭店需要提前备菜,设置成套餐,可避免当天食材不够、上菜不及时等情况。
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律师表示,年夜饭设置为有且只有套餐,不接受单点菜品,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变相“最低消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且,也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嫌疑。
镇江消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遇到只能点套餐且菜品含糊其辞、不标分量的情况,可以向店家提出质疑,并要求在合同备注中标清菜品名称、分量等细节,做到心知肚明。(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