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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无论是载人的“老头乐”,还是送货的快递车,都为居民生活等提供了便利。
然而,随着低速电动车数量的逐渐增多,也给城市治理带来了挑战。一方面,低速电动车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劣质低速电动车流入大街小巷,造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大量低速电动车带来的逆行、违规占道、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对交通秩序管理造成较大冲击。因此,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势在必行。
从各地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出台了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相关办法。例如,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可见,管理低速电动车已经成为地方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低速电动车的治理关乎经济,也关乎民生,在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和完善城市治理水平过程中,以精细化管理解决问题往往更有效。
首先,因地制宜出台相应举措。各地相关部门应立足当地道路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充分考量,差异化制定低速电动车管理政策。同时,各地群众出行习惯、人口结构、低速电动车保有量等因素也会对低速电动车相应政策效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低速电动车行业规模运营整体布局。
其次,循序渐进、依法依规推进低速电动车管理使用。低速电动车涉及多方利益,地方在进行治理中更需要倾听多方声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政策办法中的疑惑予以及时回应,这样才能寻求治理的最佳平衡点。
再次,从产销购用全链条上协同发力。低速电动车的产销购用之间相互关联,管理低速电动车既不能一罚了之,也不能一停了之。在产销环节,对不符合生产质量标准等要求的低速电动车要予以坚决禁止,对合规厂商生产加强监管,并明确销售范围,管住销售渠道;在购用环节,强化安全教育,并引导人们合理选择、使用交通工具。同时,可通过注册登记、发放牌照、加装芯片等措施,加强低速电动车使用环节管理,并对影响交通秩序甚至违法的行为加以处罚,确保低速电动车规范有序出行。
(李思隐)